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文旅、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 年福建省"金牌旅游村"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 ( 闽文旅资源〔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及时开展"金牌旅游村"遴选、复评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金牌旅游村"遴选培育
拟申报福建省“金牌旅游村”的乡村,要以所在地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民政府作为申报单位,根据福建省"金牌旅游村"遴选条件、遴选程序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文旅、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要按照《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建设与服务规范(试行)》标准,指导创建单位进行自评,总得分达到1000 分方可向市局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原则上不推荐以4A 级及以上等级旅游景区为主体的村庄申报“金牌旅游村”)。于2024 年5月10日前将四部门联合盖章的推荐报告和1份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文旅局产业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k2026091@126. com 。
市文旅局将会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住建局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上报省文旅厅,确定推荐的乡村须于5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全省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发系统上报(网址https://wl.fjta.com: 10001zy/ ,系统于5月1日起开放填报)。
二、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复评和管理
根据福建省“金牌旅游村”实行品牌动态管理要求,我市南靖县梅林镇喋山村、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长泰区林墩办事处林溪村、东山县陈城镇澳角村、平和县国强乡新建村作为2021年金牌旅游村,已三年期满。请所在地县(区)政府于9月30日前向市文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住建局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文旅局将会同市发改委、自然资源、住建局按照遴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开展复评。未通过复评的“金牌旅游村”到期品牌自然取消。
市文旅局联系人:陈斌雅,电话2026091
市发改委联系人: 陈雅蓉,电话2029013
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小曼,电话7085273
市住建局联系人:陈朝明,电话2937636
附件《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金牌旅游村”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闽文旅资源〔2024〕2号)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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