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润园40#楼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次受理申请工作,经申请人申请和多部门联审后,于2024年2月27日在漳州市住建局网站和公租房APP公示申请对象审核结果,公示期至3月4日结束。在公示期内,未收到群众举报投诉和异议申诉。
目前公示期已满,国贸润园公租房资格审核认定最终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为9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为1户(详见附件1)。现定于2024年3月19日举行摇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顺序号及现场选房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摇号、选房时间
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开始
二、摇号、选房地点
九龙大厦7楼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会议室
三、摇号方案
(一)摇号方式:运用公租房信息系统进行摇号。
(二)优先配租对象确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廉租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0〕42号)“第十五条 下列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按顺序优先配租:(一)城镇特困人员或低保残疾家庭;(二)低保家庭;(三)残疾、优抚对象、计生特殊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及在市区工作的全国(省)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四)法律法规或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对象。申请人困难程度相同的,按申请批次先后确定摇号轮候顺序;困难程度和申请批次均相同的,通过抽签排序。”的规定,确定优先配租对象以及普通配租对象。
本批次国贸润园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优先配租对象共6户(详见附件2、均为残疾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选房顺序号确定为第一组1—6号;其余人员为普通配租对象共3户(详见附件3),选房顺序号确定为第二组1—3号。
待摇号完成,对号的选房顺序号结果及配租对象信息当场立即公布。
四、实物配租方案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的房源位于国贸润园40#楼,共37套,其中:一居室33套,两居室4套(详见附件4)。
(二)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根据选房顺序号选房。其中:
1.申请人数2人(含)以下家庭只可选租本次配租范围内一居室房源。
2.申请人数3人(含)以上家庭可选租本次配租范围内一居室或两居室房源。
(三)选取房源
配租对象根据摇取的选房顺序号,按照配租原则依次在本期配租房源中选取房源并领取《选房结果通知书》。
为保证摇号、选房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场邀请市住建局新型建筑材料科(漳州水泥厂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保障科和漳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及漳州安居智家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地方国营漳州水泥厂等部门共同参与,配租对象对现场的摇号、选房过程和结果共同见证。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摇号、选房的配租对象需为主申请人,且在摇号、选房开始前1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入场。确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的,需出具主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每户配租家庭最多允许2人到场参加摇号、选房。
(三)未按期参加摇号选房、现场不按要求选房、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前未提交退出所承租直管公房证明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四)本次选房选定房源并签署选房确认书后不得更改,对已经签定选房确认书后放弃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五)各选房成功配租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并根据《选房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验房及签订租赁合同,配合办理入住手续,无故不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不配合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选房源予以收回并按有关要求重新配租。
漳州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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