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投资的,其追加的注册资本与增加的投资额的比例,应按当次的投资总额增加额确定注册资本比例,不按累计额确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