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品”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为基本单位,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经过申报,并通过认定,可获得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称号。发展“一村一品”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一村一品”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
符合各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示范村申报条件的行政村。
申报村(社区)已列入“3212”工程“一村一品”专业村备选名单,且符合以下条件:
1.主导产业基础牢。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400万元,占全村生产总值的30%以上。主导产业为当地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食品加工、特色文化(包括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和新业态(包括休闲旅游、民宿、电子商务等)的具体品类。
2.融合发展态势好。主导产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效衔接,基本实现链条化、一体化发展,电子商务、休闲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有序发展。
3.联农带农作用强。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全村常住农户数的30%以上,或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达到200户以上。
4.特色产品品牌响。推行标准化生产,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的,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名牌产品和实施“一品一码”+合格证制度的,优先申报。如为民俗文化或新业态,注册商标属非必要条件。
市级一般于每年八月中旬开始,九月初结束;省级一般于每年九月底开始,十月中旬结束;国家级一般每年五月开始,六月结束。
1.市级申报通知下达后,由相关村填报申报材料,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汇总形成推荐报告后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评选认定。
2.省级申报通知下达后,由相关村填报申报材料,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核盖章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后汇总形成推荐报告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由省厅评选认定。
3.国家级申报通知下达后,由相关村和乡镇填报申报材料,经县农业农村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初核盖章后,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省厅汇总后报至农业农村部,由农业农村部评选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