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申请服务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bZOoQ2E9mtVz_I1cifEKPQ
1.提供医疗保障:生育保险覆盖了妊娠和分娩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以及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和引产等。这样可以减轻家庭在生育过程中的经济负担,确保母婴的健康和安全。
2.提供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还提供生育津贴,作为对参保女职工的一种补贴。生育津贴可以在生育期间发放,帮助女职工应对生育期间的经济压力,提供额外的经济支持。
1.内涵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受理对象
(1)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的我市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2)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的在职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未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产生的生育医疗费按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3.受理范围
(1)生育、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住院、门诊费用。
(2)产前检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列支范围。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妊娠终止住院费用。
4.待遇类型
(1)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已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妊娠终止住院医疗费实行总额包干,顺产2000元,剖宫产3600元,怀孕3个月内流产(含异位妊娠)800元,怀孕3-7个月内流产1300元,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1500元。
1.受理对象
正常连续缴交生育保险费用的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在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待遇类型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1)顺产128天;难产(剖宫产)143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多15天。
(2)怀孕3个月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怀孕3-7个月内流产42天;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取出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30天;输精管结扎15天;输卵管复通术30天;输精管复通术15天。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我市参保职工在省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直接刷卡结算,在省外住院分娩的需先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参保职工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漳州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电话备案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直接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备案途径:如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我市参保职工因故无法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选择全额垫付后,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手工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或门诊有效收费票据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2.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门诊费用提供门诊病历或处方;
4.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卡号。
生育医疗费用跨省通办方式介绍
女职工跨省生育医疗费用可选择“生育保险待遇跨省通办”方式进行手工报销,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闽政通,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保险跨省通办→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保存。
[链接]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生育津贴申报可通过网上申报、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和“出生一件事”等方式。
企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含流产)直接医保结算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线上申领生育津贴。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点击
在我市设有产科的医院内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可在医院指引下走“出生一件事”申报流程。“出生一件事”可同时办理生育费用结算、生育津贴申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办理等多部门业务。
操作流程如下:打开闽政通APP,在右下角“我的”-我的证照,查看电子证照是否齐全,选择下方的“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点击“出生一件事”,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即可。
参保人或单位经办携带参保人本人已结算过的生育医疗费用相关的出院小结(如门诊流产的可携带门诊病历)、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号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如生育医疗费用尚未结算的,按照前述“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所需材料准备。
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
2.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漳州市生育分娩编码对应传输和医保待遇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3.漳州医疗保障(公众号):漳州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全额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