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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入海排污口备案830603530442570000
  • 概况
  • 基本信息
  • 受理条件
  • 所需材料
  • 申请方式
  • 办理流程
  • 设立依据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 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基本信息

实施部门: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处室:审核审批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6-2072321

是否收费:不收费

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申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件类型:即办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监督和投诉电话:0596-2026633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并经过科学论证。

    办理条件设立依据:[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三十条第一款 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入海排污口位置备案表(含入海排污口论证报告)

      收取方式:纸质收取 上传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要求: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2份

      备注说明

      附件下载

       [示范文本] 入海排污口位置备案表(样表).doc

       [格式文本] 入海排污口位置备案表(空表).doc

        申请方式
        • 办理窗口

          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受理地点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339窗口

        • 网上申请方式

          ×

          1【Ⅱ级(三星)】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纸质材料和相关证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2次。

          ×

          2【Ⅲ级(四星)】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

          3【Ⅳ级(五星)】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网上申请到现场最多次数(含领取结果):0次

          账户要求:CA帐号

          承诺到现场最多次数说明:一趟不用跑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  受理

          办理人:王东芗、高慧、张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  审查

          办理人:王东芗、高慧、张欣、林明发、周增荣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

        •  决定

          办理人:谢卫东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办理结果:办结决定书

        设立依据

        依据文件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依据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颁布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实施日期: 2017年11月4日 

        依据级别: 法律 

        条款内容: 第三十条第一款 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邮递送达

          ×电子证照

          ×在线打印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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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0596-2072321(夏)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冬)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区D339窗口
                          收费方式
                          事项名称: 不收费
                          是否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