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为土地使用权人
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材料形式
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附件下载:
划拨土地使用权改转让许可申请报告(范本)
划拨土地使用权改转让许可申请报告(文本)
纸质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电子(上传)、电子证照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公安部门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质监局
①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第四十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三条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②审查
步骤: 审查
办理时限:当场审查标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第四十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三条
办理结果:审查意见报领导审批
③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结果:办结决定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划拨转出让审核流程图(网上办)
划拨转出让审核流程图(现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