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我省白蚁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房〔2007〕19号)《漳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城镇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执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害虫防治服务
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白蚁防治施工方案备案表、白蚁防治施工合同备案登记表以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各1份;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复印件各1份。
电子证照具备相关联的,可免提交纸质证照,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联网核查确认。另外,备案所需的相关样表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