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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830601617468120000
  • 概况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
  • 办理流程
  • 窗口办理
  • 收费情况
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条件的,可同时确定规划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受理条件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拟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拟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的用地位置、面积,建设内容等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以出让方案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拟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

(2)建设单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申报材料
    •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2、标明建设项目选址意向用地位置范围的选址地点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线型基础设施项目(如铁路、道路等)比例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3、 标明建设项目选址意向用地位置范围的用地边界拐点坐标数据库表(使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内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书核发权限在设区市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初审意见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内容: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提供选址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内容: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提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内容:涉及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按照《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文件材料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8、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电子(上传)

      说明:材料提交方式满足其一即可。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公安部门

    •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二)材料形式:电子(上传)

      (三)材料必要性:必要

      (四)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部门

    • 10、原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1份

      (二)材料形式:纸质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 11、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建设项目)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二)材料形式:电子(上传)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汇聚共享平台

    • 12、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需核准的建设项目)

      (一)材料要求

      材料类型:原件纸质

      材料份数:原件份数0份

      (二)材料形式:电子(上传)

      (三)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四)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汇聚共享平台

    办理流程
    • 1、申请与受理

      步骤: 受理

      办理人:经办人    

      办理时限:2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未签字、盖章等)的,作出补正要求,并一次性告知; 2.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受理决定。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 2、决定

      步骤: 决定

      办理人:经办人 

      办理时限:8工作日

      审查标准:1.处室审查情况有误的,退回处室重审; 2.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出具预审意见或初审意见。

      办理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与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 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D308-D312号窗口 邮编:36300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19路、29路、30路、31路、32路、A3路、B3路、B8路、K1路、K6路、V3路、701路、501路、903路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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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0596-2072313(夏)上午:9:00-12:00(冬)下午:13:00-17:00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水仙大街与龙江中路交汇处,碧湖生态公园北侧) 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D区窗口
                    收费方式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
                    是否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