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向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申请许可: 1)体育比赛活动; 2)演唱会、音乐会文艺演出活动; 3)展览、展销活动; 4)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活动; 5)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除外。) (二)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四)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五)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106号漳州市公安局特种行业窗口。
交通指引:1.公交车: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和K6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东 ( 龙江中路) 站下车; 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和K6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北 (水仙大街) 站下车;19路和V3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南 (建元东路) 站下车。;2.自驾:导航搜索“市行政服务中心(北)”
【Ⅳ级(五星)】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流程图(网上办)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流程图(现场办)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流程图(业务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