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办公场所、公司部门、人员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说明等材料;
(五)取得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的证明材料;
(六)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等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七)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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