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2023-07-07 10:13 来源:漳州市审计局

    2023年6月30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曾妙玲向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22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漳州市审计局依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多措并举稳住经济大盘。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到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为普惠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政府性担保,财政贴息支持发放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全力助力市场主体纾困。下达1.12亿元用于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政策,推动外贸保稳提质、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加大投入增进民生福祉。开通防控资金国库拨付绿色通道,投入4.65亿元支持精准防疫。落实稳定就业政策,投入1.87亿元支持各类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援企稳岗。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事业投入,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卫生健康保障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提高站位压实审计整改。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完善整改跟踪机制,动态跟踪每月整改进展情况;推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作配合,助力审计整改向纵深推进;市委审计办向相关县(区)和单位发出预警提示函、风险提示函22份,市审计局向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发送整改告知函、提醒函、催促函62份,推动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一、  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部分事项开展市县联动,并对4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存量资金未清理统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规范、部分县(区、开发区)未制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管理办法、社保基金增值收益未实现最大化、开发区财政基础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二、专项审计情况

    (一)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市审计局围绕“9+5”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重点对食品产业、海洋经济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进行跟踪审计,共涉及25个单位,财政资金83648.77万元、项目696个。发现部分涉企奖补未拨付到位、海上养殖转型升级奖补资金兑现率偏低、部分项目未按进度推进、渔船(设施)更新改造任务未完成、推动食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成效不够突出、财政补助投放领域偏窄、“免申即享”惠企政策落实未能扩面提速等问题。

    (二)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专项审计

    共抽查建设项目45个、污水处理站点91座。发现部分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不达标、未按规定安装流量计、村庄截污纳管不到位、部分站点设备损坏后长期停运、部分已建成项目成效较差、部分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三)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基金的筹集、支出和管理情况。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参保缴费、部分县(区)超范围减免失业保险费、部分参保人员重复缴费、部分人员隐瞒已就业事实违规领取待遇、部分人员在经营个体工商户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违规领取待遇、稳岗返还政策执行不到位、待遇支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九龙江流域(漳州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资金专项审计

    抽查5个县(区)和高新区的21个项目,涉及投资总额304110.97万元。发现部分项目投资完成额未达要求、部分EPC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等问题。

   (五)林业发展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

    组织对2021—2022年市林业发展政策和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两票”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未建立林权信息共享机制、碳汇试点工作进展缓慢、水仙花保护专项规划未报批、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六)县域医共同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审计

    重点审计4个县(区),发现个别县资金拨付不及时、个别地区资金使用率低、个别卫生院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区)医共体建设要求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针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三点审计建议:

   (一)增强财政管理系统性。要进一步强化“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的管理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规范收入预算管理,以健全完善项目库管理为抓手,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防止财政资金闲置沉淀;提高依法理财意识,优化社保基金存款结构,聚力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二)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督促相关市直部门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及时完善工作方案、投入机制等配套措施,加强资金统筹保障,强化部门督促指导,切实推动产业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林票、地票、碳票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林场管理。

   (三)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社保、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制度短板,及时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的原则,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护构建新格局,落实落细专项规划项目,促进项目投资成效,改善提高水环境。

     相关政策解读:漳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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