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作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陈逸帆 摄)

1月3日,在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莉作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市人大决议,以“质量建设·‘漳’显品质年”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四大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03件。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3个集体、57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其中11个集体、15人次获国家级表彰。龙文区检察院潘进格同志作为全市唯一、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春蕾安全员”机制入选2022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事件,获第五届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未检“水仙花”团队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5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4个团队、4人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检察官。
五大关键词解读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关键词1 服务大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做到“七学七提升”,引领全市检察人员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和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在市委领导下推进检察工作。市委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第一次专门印发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芗城、龙文、平和、南靖、华安、东山等地方党委制定相关措施,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扣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安定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1669人,提起公诉6593人,起诉涉恶犯罪22件86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9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犯罪1524人。
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与相关部门建立反洗钱等协作机制。起诉经济金融犯罪484人。推进常态化依法战疫,积极参与社区疫情联防联控。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捕667人,不诉1349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381件7073人。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87件,1487件群众信访件均在7日内作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作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用好市检察院12条服务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聘请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496人,已适用10起案件,14家涉案企业合规整改,走上依法经营轨道,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的良好效果。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成立漳州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同税务、烟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服务创新发展。联合市工商联首创“检联益企”机制,聘任特约检企联络员189人次,走访企业283次,为企业提供“妈妈式”检察服务。芗城区检察院、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入选全国典型事例。长泰区检察院对一起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撤案,为企业解绊,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深化涉台检察“一室一员”机制,建设检察机关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用好市台胞台商服务中心检察官工作室等载体。一起对台调查取证案入选最高检察院涉台检察典型案例。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0人,已起诉 32人。根据上级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取得良好办案效果。依法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职能,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9人,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
关键词2 司法为民
做优“水仙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推进“春蕾安全员”机制提档升级,作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全国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深度合作试点单位,在全国率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后续跟踪观护平台,设立“春蕾安全员”社区(村居)工作室,强化对困境儿童的保护。完善校园“青春护航信箱”机制,更全面守护学生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给予充分肯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向最高检察院建议全国推广“春蕾安全员”“青春护航信箱”机制,获采纳运用。深化“一长三员”机制,开展全市法治巡讲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惩防并举,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5人;对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77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诉220人。两起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春蕾安全员”机制被最高检察院写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创新“山海情”生态检察品牌。参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20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8件,补植复绿890多亩。
发起《龙江宣言》,与厦门、泉州、龙岩检察院建立九龙江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共护母亲河。打造“检察+碳汇”保护样板,联合法院等在全国首创“蓝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全省首创“绿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创新以认购碳汇方式修复受损生态,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华安县检察院在全国率先以“绿碳”司法保护融入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保障“绿盈乡村”建设。东山县检察院开发“公益先锋”APP,开展珊瑚核心保护区专项监督,推动海洋生态修复,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云霄县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红树林生态保护协作平台,经验在全省会议交流。平和县检察院主动融入花山溪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突出问题整治,运用预防性公益诉讼,守护饮用水安全。
打造“检心为民”民生检察品牌。用心护民安,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严惩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等犯罪,共起诉39人。芗城区检察院打造“老芗亲”法治共享家园,建立检察监督与12345政务便民热线联动机制,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解民忧,对因遭受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司法救助,救助118人250多万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用心维民利,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23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8人。龙文区检察院率先探索支持农民工提出劳动仲裁20件,帮助追回115万元。
培育“以我管促都管”溯源治理检察品牌。围绕我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跟进落实最高检察院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26件,已被采纳211件,促进源头治理。漳浦县检察院建立“一轴两翼”法治决策工作机制,定期向党委报送《法治决策参考》,推动完善矿产资源保护等机制,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诏安县检察院发出整治涉爆隐患的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全省首创漳州古城公益诉讼法治保护机制,牵头相关单位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创新“一员一册”机制,加强古城司法保护。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指导组调研后充分肯定。
关键词3 法律监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两级检察院均在同级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市检察院在海关缉私分局设立全省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推侦查办案质量提升。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0件、撤案161件,纠正漏捕146人、漏诉443人,纠正违法侦查103件次。开展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685件、检验鉴定1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并支持抗诉19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4件。一起刑事抗诉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924件次,纠正社区矫正脱漏管38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161件,清理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353人。对泉州市看守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取得良好成效。所承担的省对市平安建设考评项目,连续多年获得一类评价。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审查民事检察案件594件。提出、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已被采纳18件。一起借贷纠纷抗诉案件被最高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同法院建立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得到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肯定推广。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33件,全部被采纳。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7件。对法院裁判、执行正确的,终结审查或不支持监督申请159件。
推进行政检察打开新局。审查行政检察案件414件。深化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8件,全部被采纳。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7件,均被采纳。针对“断卡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4件,均被采纳。开展诉讼活动涉行政处罚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2件,86名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程序已结但争议未解的行政案件46件。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落实“4+9”法定领域责任,稳妥办好新领域案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95件,同比上升78.2%,在诉前解决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提起诉讼38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立案435件。
深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监督,立案39件,督促收取安置房超面积补差款等9200多万元。积极开展英烈权益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立案221件。龙海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成立涉侨英烈、文物公益诉讼保护联系点,保护侨乡革命文物被省检察院推广。南靖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苏区红、土楼黄、生态绿”专项行动,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在谷文昌干部学院设立全省首个市级党校检察公益诉讼研学基地,市检察院检察长开讲第一课,提升党政干部保护公益意识。
关键词4 从严治检
抓实“质量建设·‘漳’显品质年”活动。紧扣“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开展“一院一品、一部门一特色”创建活动,建成漳州市检察机关品牌亮点展示馆,激发工作新动能。建立“两随机”听庭评议机制,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通过“每周一课”、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等,提升履职能力。在检察机关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市有34项全省前三,其中21项全省第一。6个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获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立项。
抓细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健全责任追究等机制。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1207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55件。持续优化检察机制改革,推行部门职责说明书、个人岗位说明书“两书”制度,强化业绩考评,引领实干实效。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为抓手,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努力减少群众讼累。刑事检察“案-件比”逐年下降,从2019年的1:1.98下降至1:1.11,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整治顽瘴痼疾,开展“一家两制”专项排查,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政策规定,严在日常平常。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注重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评查案件870件。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 常态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345件,处理违规违纪检察人员3人。
抓好数字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参与建设并接入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网上办案迭代升级。用数据赋能检察监督,运用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摸排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31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抗诉1件,法院已改判2件。上线“青春护航信箱”云平台,已收到并妥善处理学生权益遭受侵害线索42条,刑事立案6人。 建立巡回检察智能数据比对模型,发现监狱、看守所刑事执行中的问题线索9件,发现社区矫正脱漏管25人。用数字赋能对口援藏。在全国首创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同西藏昌都市检察院建立人身伤害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协作机制,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云”审查50件51人。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检察院肯定,被省检察院推广。
关键词5 阳光检察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市“两会”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信访件16件。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建成漳州生态检察保护法治教育基地,加大生态法治宣传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开展集中走访活动,当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85场。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律协作,市检察院检察长定期带队走访市律师协会,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共接待辩护律师1761次,提供异地阅卷46次、互联网阅卷68次。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公开选聘听证员262人,举办听证会344场。聘任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60人、公益诉讼技术官67人。借助“外脑”辅助检察办案。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380件。在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340份,发布案件信息1213件次。用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闽南日报》、福建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设立检察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3工作思路及任务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安排,推动“四大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落实“七学七提升”措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力以赴服务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找准能动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服务“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和深化“七比一看”竞赛等部署,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检联益企”机制。建成检察机关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服务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用心用情践行司法为民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惩治食药安全、生态环境、网络等领域犯罪。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等工作,加强检察建议、社区矫正监督、普法宣传等,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做优“春蕾安全员”“蓝碳、绿碳”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落实《龙江宣言》,提升民生品质。
尽职尽责加强法律监督
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推进巡回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深化虚假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公益守护人作用。
持之以恒推进自身建设
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漳’显品质提升年”活动,打造更多更优漳州检察品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提升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