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漳州市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2020 >  疫情动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12-27 13:35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