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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已配租保障对象配租资格复核等相关事项公告
2022-10-11 11:18 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龙海市保障性住房回购和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规发〔2021〕2号)、《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22〕8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龙海区已配租的保障对象配租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租资格复核条件

()2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租房:

1.主申请人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即:年收入低于161118,且财产低于322236元认定;

3.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单人配租公租房:

1.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年满30周岁以上;

3.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个人(即:年收入低于67132.5元,且财产低于134265元;

4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家庭成员无机动车或只拥有一辆十万元以下的轻、微型客货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电动车)的,但纳入财产计算。以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或“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保险金额认定。

()配租公租房的个人或家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给予廉租住房保障:

1.主申请人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低收入(财产)保障标准(即:人均年收入低于23724元,且人均财产低于47448元);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不受此限);

4.年满30周岁(以家庭名义申请、民政部门认定的18周岁以上低保人员、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不受此限);

5.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必须为无房)。

二、租金减免

()租金减免对象

本次申请对象为承租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且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唯一住房的保障对象。经核查符合以下条件的减免租金:

1.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

2.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二)租金减免时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1.表格领取:20221010日至2022102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民生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龙海区住建局三楼保障办领取或龙海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

2.提交材料:2022年度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2023年度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及表格说明中注明需提供的材料

3.收件时间:20221010日至20221025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以上收件时间均指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

4.收件地点:龙海区住建局三楼保障办

、其他事项

1.家庭成员需变更的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变更;

2.受理时间结束后,我办将立即开展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受理申请全过程,家庭成员变更届时统一进行变更;

3.不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不必填写《2023年度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

 

请见此公告者相互转告咨询电话:0596-6522488、6483965

附件:1、2022年度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保障资格复核申请表

      2、2023年度龙海区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表

 

 

漳州市龙海区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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