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凭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取得证书3个月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
(二)参保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对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二、补贴标准
按照初级(五级)800元、中级(四级)1200元、高级(三级)1600元发放。
三、申领方式
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线上申请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线下申请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凭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如参保职工有手工分解缴费年限,应将本人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一并携带到经办窗口,以计算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四、政策执行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和放宽企业参保职工申领补贴所需失业保险缴费期限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漳州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 序号 | 县(区)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 1 | 市本级 |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B区111-112窗口 | 20661922524047 |
| 2 | 芗城区 | 芗城区元光南路16号三楼 | 3951901 |
| 3 | 龙文区 | 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E区319-320号人社窗口 | 2109537 |
| 4 | 龙海区 | 龙海区石码镇人民路55号 | 6559650 |
| 5 | 长泰区 | 长泰区武安镇顺和路1号文体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劳动就业窗口 | 8332118 |
| 6 | 漳浦县 |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6号窗口 | 3221397 |
| 7 | 云霄县 | 云霄县下河乡华荣里28号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 8523363 |
| 8 | 东山县 | 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3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就业服务中心 | 5839764 |
| 9 | 诏安县 | 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大楼一楼就业中心 | 3324900 |
| 10 | 平和县 | 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189号 | 5212505 |
| 11 | 南靖县 | 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86号 | 7822431 |
| 12 | 华安县 | 华安县大同西路一巷1号华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012829 |
(漳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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