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行业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4-07 17:27 来源:漳州市民政局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和各级民政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职责,全面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经研究,制定《民政行业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2日

民政行业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民政行业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围绕“源头防范、全员参与、分级管控、动态管理”的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保持全市民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工作内容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落实管控和治理责任,消除事故风险隐患,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机构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一)强化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管控清单。深入总结分析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结合民政行业领域实际,评估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研判风险演变趋势和隐患升级苗头等问题,根据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分析结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围绕风险查找隐患,通过隐患治理,消除风险管控的缺陷或者漏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衔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大风险管控力度。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对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全面开展管控,重点检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是否安排专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火巡查、是否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燃气管道;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是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是否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是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四个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限期整改;各机构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实行整改销号负责制,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制度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建立预防控制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面向民政系统和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各类新闻媒体,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以及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开展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持续不间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详见附件),明确责任人,落实监管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四、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政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辖区机构内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明确专人作为联络人,及时跟进工作开展情况,如发生安全风险情况立即上报。

(二)加强工作督导。要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机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检查指导、考核奖惩,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三)加强总结提升。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总结、提升、推广,对发现的不足,及时纠正、通报,确保取得监管实效,逐步构建起安全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1.养老服务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情况责任清单

2.儿童福利和社会事务领域市级重点安全风险点管控情况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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