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2-01-15 17:57 来源:漳州市民政局
  为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质量,根据民政部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全国养老服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二、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工作,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为基础,逐一排查,逐项对标。重点排查:1.是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2.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消除物资乱堆乱放、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等安全隐患;3.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4.是否加强老年人吸烟管理,设立吸烟室,监督老年人不在室内吸烟;5.是否将电动车、电动轮椅在养老服务机构室内充电和停放问题,一并纳入排查整治,尽快清零。

(二)疫情防控安全。关注疫情动态,在当地或周边地区出现病例的第一时间启动管控措施。重点排查:1.是否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电〔2021〕97号),严格按照常态化、零星散发区域、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三个防控指南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是否开展预案演练,做好物资储备;3.是否确保特殊情形下老年人和家属需求得到满足,按三个防控指南要求,做好特殊情形下人员的进入、探视、就医等工作,不以封闭式管理为由禁止一切探视、完全拒绝接受入住。

(三)自然灾害安全。关注气候变化、关注相关预报,未雨绸缪,做好准备。重点排查:1.是否建立健全地震、水灾、台风、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预案机制;2.是否积极协调配合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3.是否组织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是否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四)食品安全。落实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民发〔2021〕6号)要求,建立院长陪餐制,养老机构负责人每周至少陪同老人吃一餐饭,同饮同食,确保机构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重点排查:1.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2.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制度;3.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4.是否将社区老年餐桌、送餐服务和农村互助幸福院等食品安全纳入管理。

(五)服务管理安全。全面贯彻实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对违反标准的视情形予以纠正整治,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屡犯不改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要予以关停。重点排查:1.用气用电安全,是否存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等安全隐患。2.老年人意外伤害,是否设置无障碍通道和扶手,卫生间等场所是否采取防滑措施等。3.特种设备管护,是否对电梯等定期维修保养;4.是否存在养老服务诈骗问题;5.是否存在非法宗教问题;6.是否存在欺老、虐老现象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切实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民政部门要强化主管责任,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切实防止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三)加强协调协作。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建筑、消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多个部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抓住岁末年初等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检查等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制定并报送本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要求。下一步,省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将上线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等多个模块,需根据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各地请于1月30日前将养老机构春节前安全检查记录填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并于6月25日、12月2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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