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1-11-03 11:08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
  2021年以来,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漳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漳政办〔2018〕1号)精神和市委编办、市审改办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权责事项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子项“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项目核准”调整为“1.铁矿、有色矿山开发技改项目核准”、“4.黄金采选矿项目”调整为“4.黄金采选矿项目核准”,并重新编制设定依据;

2、权责事项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 ”调整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

3、权责事项3“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子项“2.节能审查意见验收备案”。

二、行政处罚事项

1、权责事项4“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和权责事项5“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处罚”均新增设定依据内容“ 第五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2、权责事项12“对电力、石油加工、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未在规定的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调整为“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科、能源科、石化工业科、装备和新材料工业科”。

三、行政确认事项

权责事项1“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的审查”主项和子项名称均调整为“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确认”,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调整为“能源科、法规和审核审批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四、其他行政权力

权责事项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转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含2个子项)”设定依据更新为最新出台规范性文件。

经动态调整后,明确本单位权责事项131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他权责事项67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