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关于福建漳州闽华超纤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m/a高、中密度合成革生产建设项目排污权拟收储情况公示
2021-10-14 11:30 来源: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环发[2014]15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漳政综[2017]49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拟收储福建漳州闽华超纤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m/a高、中密度合成革生产建设项目原无偿取得的排污权情况,公示如下 :
企业名称地址储备量来源说明储备时间储备方式储备量(吨/年)
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福建漳州闽华超纤实业有限公司长泰经济开发区兴泰工业园破产2021年10月无偿收储3.28780.328859.3337.6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拟储备排污权在我局网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中心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中心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28日

电话:0596-2527820  传真:0596-2527821

通讯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与迎湖路交叉口翰苑颐园(园顶路4-11号)生态环境局三楼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zzpwq0596@163.com

漳州市排污权储备和管理技术中心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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