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等政策措施。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初步建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与此同时,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部署过程中,仍然存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标准低、医保定点难打通、医养同床难实现、人才支撑有短板等方面问题。
二、目标任务
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打通医养结合通道,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医养结合服务,制定《漳州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1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可以利用自有建筑、场地和床位,建设医疗或医疗分支机构。
二是落实医保定点。明确公办医疗机构可以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关口前移科室,按照公益性村卫生所标准开通医保延伸端口。
三是实现无缝切换。明确可以在养老服务机构内由公办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明确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其对应医疗机构具备医保住院定点资质的,可以参照家庭病床办理建床入院治疗。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医养结合工作在绩效考核和管理薪酬考核中占比不低于8%,医护人员在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诊疗按双倍服务量计算。
五是明确优惠政策。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享受的用地、税费优惠政策,明确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六是完善奖补措施。对医疗机构新建、改建养老服务机构的,参照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助和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对考核评估靠前的18个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给予5-15万元的奖补。
三、政策亮点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面对全国普遍存在的医养结合工作共性难题,坚持改革开路、创新突破,提出了建立关口前移科室、开通医保延伸端口、建设医养结合床位等全国首创政策,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破局,确保国家部委政策落地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是聚焦破解难题。允许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医疗或医疗分支机构,解决内部只能设置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问题;允许公办医疗机构开通医保延伸端口,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门槛相同、难以打通的问题。
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允许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家庭病床和建设医养结合床位,实现“医养一张床”,解决床位空置、资源浪费和个人负担增加的问题;明确由养老服务机构提出建床申请,解决无单位的住养老人无法开具证明的问题;明确将收住范围扩大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解决农村老人无法享受政府惠民政策的问题。
四是坚持创新激励。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积极性。对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的,不区分公办、民办,不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全部按同一标准给予补助,全面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事业的积极性。
四、注意事项
家庭病床、医养结合床位的医保配套政策和具体管理办法由医保部门另行制定,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具体奖补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卫健、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解读单位:漳州市民政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