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05-18 09:35 来源:龙海区财政局

龙财教〔2021〕68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文化

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福建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地方剧种

公益性演出补助资金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教指〔2021〕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43.8万元,专项用于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款列“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功能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好绩效跟踪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          2021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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