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教〔2021〕68号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文化
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福建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地方剧种
公益性演出补助资金的通知
漳州市龙海区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教指〔2021〕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43.8万元,专项用于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款列“2070111 文化创作与保护”功能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做好绩效跟踪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 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 2021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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