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zhou.gov.cn)和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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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效果稳步提升。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78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1887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765条;通过报刊电视公开55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16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04件。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围绕规范用权,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与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相衔接,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专栏公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领导及其分工、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同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将动态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用权公开为导向,全面推进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各基层政府形成了以“县级领导统筹部署、政府办协调安排、各领域牵头单位及乡镇配合落实”的“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统筹推进,细化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有序推进。各市直部门加强指导,及时推出标准目录指引,明晰市、县两级的公开权责,有力地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全市11个县(市、区)政府、5个开发区管委会均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发布及内容保障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于2020年年底前向全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并在市政府网站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向社会公开发布2001年至今以市政府、政府办印发的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对规范性文件智能化的信息管理和服务。
(二)围绕“六稳”“六保”,政策发布解读得到加强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积极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2020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22篇,及图文解读、解读报道等30篇。一是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对市政府出台的支持文旅企业健康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提效、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促进“六稳”措施、加强企业用工服务、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政策措施,认真开展宣传和解读。疫情期间,汇编了省、市发布的疫情期间系列扶持政策,印制成册送到基层政府及重点企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生产稳经济。市政府官网设置“六稳”“六保”工作专栏,各级各部门积极依托各类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各类重要政策措施信息的全覆盖,让各项政策措施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二是加强疫情期间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卫生健康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解读,每日更新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消除和化解网络舆情的负面影响,全年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391条。各级卫健部门认真履行好信息把关、权威发布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通过效能热线直播,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返漳入漳人员管控、无症状感染者定义、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情况,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宣传推广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全年发布健康教育信息599条,官微推送健康科普52条。三是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建立“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专人跟踪督办机制,及时收集广大群众来信来访信息,及时交办给相关部门办理、反馈,形成部门具体办,领导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的联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件件有处理,事事有落实,确保平台高效有序运行。2020年全市“12345”平台受理各类诉求件共24.89万件,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诉求受理率、反馈回复率均100%,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9.99%。
(三)围绕落实新《条例》,各项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新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按照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重新设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做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实现统一规范。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新修订《条例》做好内容修改更新,及时通报自查整改结果,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不标准、不规范问题。二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申请公开平台规范,按照新标准新规范修订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版面提示和申请要素。依法依规做好申请答复,强化整改措施,学习江苏省办理答复经验,进一步规范答复方式和答复内容。收集、整理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把握和应用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漳州市政务新媒体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统一平台具备基本信息备案、信息编辑推送、电子监察提醒等功能,实现全市政务新媒体集约化、矩阵化、全流程管理。目前,在运行政府网站48个,包括1个市政府门户网站,11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36个市直部门(开发区)网站,全部纳入统一平台集中管理。在漳州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开设“微公开”“微服务”“微互动”等三个频道,链接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栏目,通过政务新媒体提供利企便民服务,推动便民办事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提升一站式在线办理深度与广度,政务新媒体的公众服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市统一技术平台上的政府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实现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2020年,全市137个微信公众号通过平台编辑共推送政务信息8845条。
(四)围绕营商环境,平台建设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加强完善线上线下服务。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审批和服务事项环节进行再优化,对办理时限进行再压缩,积极促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同时,通过主要网站、微信、漳州通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承诺事项等申办人普通性需求发布到网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等专业网站,扩大覆盖面。二是增设公开专栏以服务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均增设“两化”工作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共总结优秀成果经验115个,助力“两化”成果推广。为做好惠企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公开,增设“减税降费(惠企)政策”专栏,让企业更好地了解中央、省、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各项措施,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强化脱贫攻坚信息公开,依托“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向社会公开扶贫(惠民)资金分配发放情况,让群众可通过“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查询我市到人到户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发放情况和相关补助政策。新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专栏”,汇总近三年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近千条,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切,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政府公报工作。持续创新《政府公报》编辑工作,刊登规范性文件扩大到所有市直部门,并首次将“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刊登内容;全年发布市直部门的规范性文件36份,推动我市政府公报更加全面、权威和规范。
(五)围绕措施保障,各项公开工作落实有效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均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由领导经常带队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检查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召开座谈会,研究协调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收集创新经验,有力地指导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注重经验交流。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市、县两级均组建政务工作网络交流群,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探讨难点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开展业务培训,有效促进工作开展。2002年,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场,接受培训人员731人次。三是加强督促考核。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纳入市对各地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适时开展检查、考核、验收,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和指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定期对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指导工作、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453 | 454 | 83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33 | 1297 | 53468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981 | 2625 | 19150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00 | 3071 | 228489 | ||
行政强制 | 163 | 426 | 2671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 | 15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109 | 1688791548.6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03 | 54 | 1 | 10 | 19 | 16 | 70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1 | 30 | 0 | 3 | 17 | 14 | 5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0 | 1 | 1 | 0 | 0 | 1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7 | 16 | 0 | 4 | 1 | 2 | 13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1 | 0 | 2 | 1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5 | 0 | 0 | 0 | 0 | 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606 | 52 | 1 | 10 | 19 | 16 | 70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2 | 0 | 0 | 0 | 0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2 | 0 | 5 | 5 | 1 | 0 | 0 | 6 | 1 | 0 | 1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各单位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规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尚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完善目录事项与要素,建立行之有效的内容保障制度,实现目录分类科学合理、内容保障及时准确。二是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切实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畅通政策制定参与渠道,有效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强化日常检查监测。加强对公开重点领域及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监测,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有新的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办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