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综〔2020〕67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19〕11号)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宅古建筑保护的通知》(闽文旅办〔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芗城区新桥街道文川里122号吴厝等4处建筑为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属地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州市区第四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 建筑代码 | 地址名称 |
1 | FJ-ZZXC-0001 | 芗城区新桥街道文川里122号吴厝 |
2 | FJ-ZZXC-0002 | 芗城区新桥街道文川里125号石楼 |
3 | FJ-ZZXC-0003 | 芗城区新桥街道文川里洪厝 |
4 | FJ-ZZXC-0004 | 芗城区新桥街道友爱路24号钱氏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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