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我省已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整治工作,各乡镇(区)要高度认识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的重大意义。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根据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和《漳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漳教初〔2020〕42号)等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诏安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蔡溪根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戴晓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沈文胜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金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进金 县人社局副局长
黄绿兰 县民政局副局长
沈秀茂 县卫健局副局长
沈吉英 县残联副理事长
委 员:蒲淑丹 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林惠文 县民政局救助站站长
吴绿琴 县残联康复中心主任
张晓钦 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主任
沈怀丽 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教导主任
林丽娟 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副主任
黄素平 县教育局初教股科员
吴淑云 县总医院副院长、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黄秋林 县总医院精神科男病区负责人、二级心理咨询师
陈悲川 县总医院康复科主任、康复专业执业医师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阳光特殊教育学校,张晓钦任办公室主任,沈怀丽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县政府领导、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特殊教育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各乡镇(区)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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