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漳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的通知
2020-04-23 11:30 来源:漳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投资区)教育局(社发局),市教科院,市直学校:
  为贯彻《漳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漳教综〔2019〕80号),落实省级特殊教育实验区有关工作部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王奇南(市教科院院长)
  副主任:赵志刚(市普教室副主任)
  成 员:黄 博(市聋哑学校书记)
      陈海霞(市聋哑学校校长)
      张 静(市教科院特教教研员)
      庄 琳(芗城区开智学校校长)
      唐丽蓉(龙海市特教学校校长)
      李丽娇(漳浦县特教学校校长)
  二、工作职责
  1. 组织开展全市特教学科的教学教研和部分培训工作;
  2. 对接落实省级特教实验区相关工作;
  3. 全面推进我市创建省级特教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4. 积极推动完善送教上门工作;
  5. 进行教学常规视导;
  6. 对全市特教学科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7. 建立特教专家库和线上资源库。
  三、积极推进片区教研
  为提升漳州市特殊教育整体教学水平,进一步整合特教资源,全市划分为3个特殊教育教研教改实验区。第一区块为芗城区(含市直)、龙文区、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第二区块为龙海市、长泰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第三区块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三个实验区内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协同合作,开展教研教改工作。其中,芗城区、龙海市、漳浦县为各实验区的召集人。
  四、其他要求
  1. 漳州市特殊教育研究中心依托漳州市教科院设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活动经费由省级特殊教育实验区专项经费列支。
  2. 各实验区由片区召集人牵头,协调片区内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学校,开展教研教改工作。
  3. 市特教研究中心每年组织一个实验区通过专家讲座、课堂观摩等形式,面向全市特教教师开展教学开放活动。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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