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由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zhou.gov.cn)和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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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19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33条;通过报刊电视公开16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57条。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要求,把政策解读作为增进公众理解支持、促进政策落地见效的有力举措,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部分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情况;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2018年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和《2019年度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在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我办的集中采购信息;通过图解等形式提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开展消费扶贫等政策解读,让群众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振发展信心。
(二)健全审查机制,规范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公开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日常办理过程,建立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转相关科室办理的规定和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对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编写、格式和时效提出规范,确保拟公开的信息均经合法性审查。同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共受理征地拆迁、城建规划等方面依申请公开38件,办结38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二是做好公开申请件的归档工作。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实行“一事一档”,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完毕后,严格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归档内容包括文档目录、申请表、告知书、内部审批单、信函邮寄单证、申请人受领签收单据等相关资料。三是做好公开信息送交“两馆”工作。按时保质向漳州市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含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送交率持续保持100%。
(三)深化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依托网站、刊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一方面,加强网站建设管理。目前,全市在运行政府网站47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1个、市直部门(开发区)网站35个。把全市在运行网站纳入统一平台集中管理,清理注销政府网站域名32个,网站的集约效应日益突显。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要闻动态15953条、政务信息5791条、政府文件176条、政务访谈30期、征集调查55期。平台共处理网友纠错信息55条,按时办结率100%,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创新发展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权威性,市政府公报由双月刊改版为单月刊,全年编辑出版12期,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同时,积极做好政府公报刊登市直试点单位规范性文件工作,全年新增12个市直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编入公报,发布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份,推动政府公报更加权威、更加规范。
(四)推动培训交流,完善监督考核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条例》精神,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培训交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一是扩大培训范围。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我办特邀省里专家来漳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培训范围扩大至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等120人,取得良好成效。同时,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干部培训中首次增加政务公开培训的课程,宣传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及时下发《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纳入效能督查范围,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总权重达4%。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全市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定期对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指导工作、督促整改。全年共对相关公开业务完成情况通报3次,肯定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1 |
1 |
1 |
|
规范性文件 |
33 |
31 |
3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12832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七)总计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深化和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不够强。少数解读信息照搬政策文件内容,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压力较大。群众已将依申请公开作为国土征迁、城乡建设中民事案件收集证据的重要切入点,对公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好政务公开清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创新解读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政策透明度,避免群众误解误读。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公开申请渠道,细化“多渠道受理、专人办理、依法审查、即时答复”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充分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办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