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教〔2019〕 3号
龙海市财政局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等专项资金的通知
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龙海市博物馆: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等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8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省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7.5万元,其中:下达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专项资金47.5万元,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下达龙海市博物馆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0万元,其中:陈列布展30万元、文物征集30万元,款列“2070204 文物保护”功能分类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龙海市财政局 龙海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龙海市财政局人秘科 2020年1月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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