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使用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2018-08-14 11:20 来源: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序号 抽查时间 抽查项目 市场主体名称 许可证号 抽查情况 备注
1 2018年4月18日 医疗器械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龙海市中医院   1、对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未及时收集培训,法律法规收集部份不及时。2、该院有建立医疗器械贮存制度,由于场地局限,未能按照五区划分。3、部份器械注册证照未收集齐全,如:从“江西好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飞利浦医疗(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诊断旋转阳极X射线管组件”,相关资质材料未收集齐全。4、对于院内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未记录温湿度数据。在检查该院检验科时,多台冰箱温度已超过8度,“希森美康生物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总胆固醇测定试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浙江康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珠海市银科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支原体鉴定药敏试剂”;“上海荣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多批产品均已过有效期。   责令整改 立案查处
2 2018年4月18日 医疗器械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龙海市第二医院 350010964 1、对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未及时收集培训,法律法规收集部份不及时。2、该院库房未按五区划分,物品未按类别储放,没有明显标识。库房未见温湿度计,无地垫、灭火器及防虫防鼠设施、设备。 责令整改
3 2018年4月26日 医疗器械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漳浦县中医院   1、对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未及时收集培训,法律法规收集部份不及时。2、该院有建立医疗器械贮存制度,由于场地局限,未划分不合格区。3、该院检验科在接收体外诊断试剂时未有温湿度交接记录。 责令整改
4 2018年7月26日 医疗器械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云霄县医院   1、对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未及时收集培训,法律法规收集部份不及时。2、该院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不完整,台账记录不完整,现场抽查“一次性使用人体动脉血样采集器”,型号为:PICO70,院方未按规格型号录入,直接以供方的随货同行单录入,无法对应型号,院方从2018年7月开始录入器械产品的效期,之前所有产品无效期录入。3、该院医疗器械科对“华利康可吸收性外科缝线”(H-4829)未见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4、检查中发现该院库房有限,紧邻食堂,部份区域未划分,退货区未见,待修区与拆零产品混放,两个房间未见温湿度计且未记录。5、该院未收集“体外诊断试剂”冷链运输过程中温湿度记录,及交接温湿度记录。 责令整改
5 2018年8月9日 医疗器械设备、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漳州市古雷港区医院   1、对于2017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未及时收集培训,法律法规收集部份不及时。2、检验室内的体外诊断试剂贮存冰箱未及时维护,不能正常使用。3、未完整、准确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未完整建档保存。4、该院检验科在接收体外诊断试剂时未有温湿度交接记录。5、现场未见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的检定报告。 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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