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可通过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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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 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力度,层层分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 “五公开”
1.加强预期引导
一是通过深入解读政策来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我市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报刊等方式,以文字、图片、视频多样化形式展现,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今年以来,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33场,政府在线访谈次数达到603场。二是认真做好财政收支公开。在财政部门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每月集中公开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三是主动按月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主动提供最新的统计月度数据、年度公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并在线解读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是主动做好审计结果公告。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改版后的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2017年,我市先后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及时上网公布并开展深入细致的政策解读工作。税务部门重点加大便民举措、企业优惠政策及“放管服”相关举措的政策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税收宣传月等方式宣传辅导相关税收政策,并将执行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物价部门严格落实价费减免政策。及时公布国家、省级降费减负和政策文件,确保取消、停征、减免、废止的政策落实到位。已落实国家、省级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暂停征收价调基金、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及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等,全年可减轻企业、个人负担约2.08亿元;落实规模工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政策,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6亿元。财政部门做好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化常态公示。为规范各项收费,实现收费项目公开化、透明化,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专栏,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等,明确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基金。2017年共取消19项、暂停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3项政府性基金。并建立了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当执行中收费项目政策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使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有据。人社部门每季度将市本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次、失业保险金支付情况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和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公布了2017年失业保险费率变动情况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落实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定期公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全市参保人数、全市基金收入、全市基金支出等情况。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方面。一是在门户网站公布2017年重点项目目录548个。二是每月在门户网站及公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017年全市在建重点项目项目548个,年度计划投资1448亿元。三是每月在闽南日报上通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四是及时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审批情况。发改部门审批的110个项目,已全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方面。我市下发了《漳州市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把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运作的项目划定为5大方面38个项目,统一进场运作,全部对外公开。我市还认真做好在门户网站及漳州招标采购网主动公开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中标公示等信息。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漳州招标采购网”上累计发布招标项目信息8707条,其中:招标公告2151条,澄清答疑1367条,中标公示4047条,比选信息1142条。全面落实招标信息公开制度,使招投标成为政府的“阳光工程”,有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PPP)模式,助力我市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将我市PPP项目录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将项目的所在地区和行业、投资金额、实施阶段、拟合作期限、运作方式、回报机制、发起时间、发起类型、项目概况、示范项目级别和批次等内容向社会公开。目前,全市录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对社会公开的项目共有49个。同时,市发改委门户网站还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漳州市PPP项目97个,项目总投资978.11亿元,其中开工项目16个,签约项目6个,储备项目75个。PPP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实施机构等信息均定期在网站上主动公开。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及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对照省级下发的纵向清单文件,组织开展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市本级和县(市、区)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名称、规范类别、明确实施主体,实现职责有据、透明公开。经梳理,市直32个部门共保留事项677项,其中193项含子项713项,实际办件单元1197项。市直所涉及的权责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1个类别完成分类,并明确设定依据、追责情形、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为打造“权责相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权力运行机制奠定坚实基础,现已完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审核工作。同时,“互联网+清单”管理全面推行,逐步实现事项信息实施共享互联互通。二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巨额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配套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互联网+监管”模式大力推行,“信用漳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立,监管实效有力提升,实现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转变。
6.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一是依法公开产权交易公告、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二是每月公开一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等。2017年,我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漳州市市管企业管理架构》,将9家市管企业的高管名单对外发布。
漳州市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部分截图
7.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办好“阳光创业网”,坚持每周二、五发布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2017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新增信息站点20个,采集各类信息2.5万条,发布2.45万条,编发刊物95期,接受各类咨询1.5万人次,深受广大农民、消费者和企业的欢迎。二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农业部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简报等媒体作用开展惠农政策的解读工作。设立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新动物防疫支持》等政策,2017年,仅市农业局就为央视、新华社、福建电视台及驻漳媒体提供相关新闻稿件81篇,接受媒体采访2次,通过媒体让惠农政策传入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三是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一年来,先后召开全市农村土地确权推进会、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培训、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检查验收布置会等讲座,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每季度还在门户网站对全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度、完成权属调查的村落进行审核公示。
阳光创业网中的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部分截图
8.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财政部门网站专门设立“政府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下设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市级对下转移支付等子栏目,以方便公众查阅监督。对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时间要求、公开形式、具体内容等进行明确,及时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市级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市级预算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文件等内容。二是做好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余额和限额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每月公开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9.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我市举办漳州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首次通过电视直播展现创业者敢试、敢拼、敢闯的风采,有效营造出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同时,探索通过手机微信等方式进行比赛实况的传播,也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市“双创”工作的最近进展。邀请政协委员对 “双创”工作进行调研,深入我市众创空间实地考察,了解一线创客的真实情况,通过政协委员渠道宣传呼吁,推进“双创”工作的深入开展。
10.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在农业部门网络平台上建立扶贫开发、农村经管等专栏,主动公开造福工程、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措施以及农村贫困户、农村危房户等补助资金的相关文件。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扶贫开发进展情况,发布简报23期,利用网站公示公开精准扶贫文件124份,及时公告公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资金情况2046份,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在“漳州市民政局”网站开设专栏,定期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2017年在市、县两级民政局网站公开公示市级临时救助(二次救助)信息5条,救助241人次,救助金额158.4万元。全市各县(市、区)均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当地民政局网站、本单位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广播台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公开有关信息,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和宣传册、分发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积极运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开通“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扩大医保政策解读覆盖面。加强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宣传,印发宣传单约7.5万份,发放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医院、村级卫生所、镇及街道办事处等,并张贴公示,确保扶贫对象看得见、看的懂。
11.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每个小时自动公布空气质量级别;每日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二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程度,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舆论监督,落实地方政府水源保护责任,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每月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全年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10次。三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推进列入省、国家重点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在市环保局、福建省环保厅网站“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布重点排污单位62家。四是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市环保局推进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积极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全市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共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547个。五是环保督察信息公示公开。在市环保局网站上设置中央环保督察公示栏专栏,公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提高公众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616件。市政府门户网站还公开了《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海水养殖超规划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六是推行“河长制”工作公开。在漳州市水利信息网上及时公开《漳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漳州市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开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专栏,发布河湖保护动态55条;利用“政民互动”栏目进行“强化生态治水 引领生态文明”在线访谈、开展“关于进一步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征集和关于漳州市“河长制”知识普及的网上调查。
12.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在漳州教育信息网及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网站公开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在漳州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页面设置教育督导与检查栏目,共发布相关信息77条。在漳州教育信息网财务与审计科网页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相关政策,在资助中心网页公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等信息。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闽南日报、漳州教育信息网、漳州教育微博微信公众号、漳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以及各相关市属学校的网站、校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通过公开咨询电话、公开相关文件等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公开“漳州一中高中部西迁、原址复办初中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网络平台、漳州电视台、漳州广播电台、闽南日报等主流媒体集中发布招生、考试等重大政策。
三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疗机构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对社会公开方面,公开了包括医疗机构单位基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信息。在对服务对象公开方面,公开内容有:各种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等收费,医疗机构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为落实好卫生计生重大政策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我市还在卫计委门户网开辟互动交流平台,内设“主任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三个板块,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共答复群众卫生方面咨询问题47件,及时掌握民意和诉求。
1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我市进一步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处罚,谁公开,上级机构汇总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范食品抽检信息公布流程,加大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力度、频率,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化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公布食品抽检信息3期、核查处置3期,处罚信息8期。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公示83批次;食品生产注销公告19批次;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一类产品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变更11期,GSP认证公示26批次。
14.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一是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2017年,住建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检查的通知》(漳建房〔2017〕16号)、《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的通知》(漳建房〔2017〕20号),联合市工商、物价等部门采取巡查、重点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累计抽查房企和中介机构21家,查处违规销售房企1家、分别约谈2家房产中介机构、1家涉嫌捂盘惜售的房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给予通报公开,有效地引导了舆论,稳定了我市房地产市场预期和信心。
二是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及时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在当地建设或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做好棚户区改造年度建设计划、建设项目等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公开栏等平台,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等信息。全市政府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棚改)信息共89条,有效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在国土部门门户网站设立“土地交易”栏目,将有关征地信息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进行规范公开:一方面,做好征地信息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国土部门还主动公开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情况和处罚情况15批次,取得较好的公开成效。
15.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对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事故信息,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主动公开落实芗城区“2·16”较大火灾事故、南靖县“3·20”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芗城区“8·29”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意见的函等事故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消除公众疑虑。二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监察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通报信息。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发布最新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企业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加强宣传,推动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每季度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情况的通报;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强化监督指导。我市将推进政务“五公开”列入2017年市委“三抓三比”和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一项重点内容,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每月督促跟踪工作进度。市政府还明确了一位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将市政府领导分工情况及时上网公布。及时下发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漳政办〔2017〕106 号),明确推进政务“五公开”的60项主要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我市还下发了《关于政务公开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已有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正向激励等考评方式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纳入效能督查扣分范围。
2.严格保密审查。我市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依申请办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3.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更加严谨规范。
(三)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1.加强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建设。2017年,我市开展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经过一系列研究、论证,编制完成《漳州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方案》、《漳州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架构标准规范》,并通过专家评审;8月,项目建设意见在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上研究通过;9月,项目招投标完成,中标方为中国电信漳州分公司。目前,全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基础支撑系统开发已建成,并完成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数据进行迁移,初步实现“网站统一承载、信息统一存储”,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总门户,11个县(市、区)政府、5个开发区和34个市直部门为二级网站的全市政府网站体系,也为2018年实现全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夯实基础。
漳州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截图
2.稳步推进“两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档案馆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管理制度》《查询中心管理规定》《查询利用制度》《查询中心服务承诺制度》《查询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查阅大厅采用人性化设计,为群众提供舒适、便利的查阅环境。市图书馆依托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数字资源联合建设政府公开信息整合项目,已建成“漳州市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和触摸屏端。平台收录了3万条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官网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在平台上读者可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一站式检索,年底前,又加工完成1.6万条市级及县区级政府信息数据和100个政府网站信息资源保存,正处于数据审核阶段,预计2018年4月前可将数据导入平台,提供读者查询使用。新馆建设步伐加快。市档案馆新馆用地征迁工作已完成,设计和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位于高新区的图书馆新馆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于2017年4月实现主体工程封顶,现正进行馆舍建筑的外部装修,预计将在2018年11月完成内部装修工作,之后再进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工作。图书馆在建筑设计上,延续传承了闽南传统建筑元素,辅以现代建筑空间组合形式,既充满时尚感又不失传统韵味。建成后,图书馆藏书量可达到135万册以上,可以容纳1200名市民同时在图书馆看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作为新市图书馆建设的一个重要服务项目,规划出百平米以上的区域作为专门的查阅场所,计划将提供纸质文件、数字资源和电子终端等不同的查阅方式,极大地方便读者查阅。
漳州市图书馆新馆主体落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941,全文电子化率99.97%。其中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主动公开10026条,占28.69%;市直、县(市、区)直部门公开24915条,占71.31%。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63条,占10.7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226条,占9.23%;规划计划类信息1574条,占4.50%;行政许可类信息3227条,占9.2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878条,占5.37%;民办实事类信息2155条,占6.1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82条,占3.1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354条,占6.7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644条,占7.5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657条,占13.3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其中,网站公开34689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68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643条,政务微博公开26条,政务微信公开143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39条。全市共有503个单位向市、县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公开的政府信息18737条,市、县档案馆和图书馆接受现场查询人数达1127人次。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一方面,切实做好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文件的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解读材料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特别设立政策解读专栏,2017年已及时发布了44篇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政策解读方案,同时配有文字版和彩色图解版,还注明了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电话,以方便群众咨询。另一方面,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考核,政策解读的指标列入全市绩效考核内容,提升全市政策解读工作水平。同时,通过“漳州政府网”的政务访谈,实现部门主要负责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40次,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双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国企改革、就业创业、惠企降税、精准扶贫政策的解读,取得良好的效果。
我市政策解读彩图版截图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今年以来,我市新闻发言人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应急新闻发布,普遍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要求设立了第一、第二新闻发言人。注重开展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2017年10月,我市举办为期2天、人数达120人的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内容丰富,层次较高,邀请到新华社及我省专家对全市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新闻发言人队伍的业务素养,增强了应对新形势的能力,取得明显的培训成效。我市还将回应社会关切列入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我市还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交互式触摸屏上设置有申办人个性需求的输入端口,申办人可以提出公开或服务的需求,中心职能处室获取相关信息后对申办人的需求给予及时答复或办理。同时,在中心外网、微信公众号、漳州政务服务APP上开辟“主任信箱”、“投诉热线”、“业务咨询办理”、“建言献策”等栏目,对公开需求进行差异化服务,实现建言互动,改进服务。2017年,我市通过12345平台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达20751人次,我市还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答复列入公开的重点内容。
我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现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30条,其中当面申请294条,网络申请212条,信函申请124条。主要涉及城乡建设、拆迁补偿、国土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方面内容。历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578条。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已办理并答复632条,待答复0条,其中同意公开399条、部分公开17条、不予公开24条;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58条。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为非《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历年累计行政复议总数13件;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其他情形0件,历年累计行政诉讼总数11件;举报数为1件,历年累计举报总数为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有等增强。部分政府机关主动发布意识还不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个别部门发布信息形式比较单一,不善于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的力量有待加强。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及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需求增长,与市、县两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齐的矛盾日俞突显。三是政务公开的创新能力有待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分析,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编制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全面推进 “五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按以公开为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强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努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政务公开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