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转发省环保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7-07-28 00:00 来源:
  

 各县(市、区)环保局,古雷分局,漳州、常山开发区环保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环安局

现将省环保厅《关于报送2017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防〔20176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危险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需要,对辖区内“双超”、“双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和筛选,并认真对照《通知》中“重点对象”,确定2017年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并于82下午下班前上报我局。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大督促力度,督促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进度,限期完成清洁生产评估和验收等工作。所有未按时完成评估的企业应抓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及时送审评估,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评估任务已通过清洁生产评估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评估意见时间要求,及时开展验收。

三、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督办、通报审核进度滞后的企业,确保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拒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审核中弄虚作假的等情况,综合运用执法手段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清洁生产审核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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