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验收工作的通知》(闽环保总量〔2016〕3号)要求,我局根据企业提出的验收申请,结合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在市环保局召开的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会情况,拟通过对华阳电业有限公司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漳州后石电厂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港尾镇后石村,九龙江入海口南侧,占地面积约174万平方米,由台塑美国公司独家投资,华阳电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电厂总装机容量为7台600MW机组,一、二期工程1号机组2000年3月投产,6台机组2005年2月全部进入商业运转,三期7号机组2008年9月进入商业运转。
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该公司按照《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于2016年12月15日完成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改造工程,2016年12月29日通过了168小时试运行。
根据《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达到燃机排放水平环保改造示范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60号)要求,该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3月6日-3月10日对5#机组进行超低排放验收监测,出具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低于7.8mg/Nm3、22mg/Nm3、31mg/Nm3的目标要求。
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检查情况
2017年6月8日,我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公司5#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了5#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和在线监控设备、中控系统,调阅了2017年3月11日至3月23日的在线监测数据(3月24日至6月7日5#机组停机)。在线监测数据表明,除3月12日10:00-11:00因运行管理不完善导致二氧化硫数据超标,3月14日、15日、19日、23日个别时段因机组负荷低,脱硝退投导致氮氧化物数据超标外,其余时间段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稳定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规定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
四、公示时间
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9日(7日)。
五、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漳州市环保局总量科 林振伟
联系电话:0596-2522675(来电时间8: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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