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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地震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18 01:04

  

漳州市地震局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由我局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漳州市地震局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我局人秘科联系(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45幢,邮编:363000,联系电话:2024416,传真:2021927)。
  一、概述
今年来,我局认真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市地震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漳震〔2013〕26号),同时紧紧围绕“推动漳州跨越发展”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由人秘科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局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并及时上网发布,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培训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手册》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并分别选派干部参加全省公文写作培训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公文写作、格式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三)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漳州市地震局”门户网站,完善各级专栏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加大更新力度速度,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二是在《闽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从2012年3月起每月两期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工作动态,进一步提高群众防震减灾知晓率和防震减灾意识。全年共在《闽南日报》要闻版上稿24篇。三是积极向国家和省地震局编发信息,宣传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今年来,分别被中国地震局、福建省地震局采用的信息有150多条和160多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56%46.5%。四是坚持每月编发一期《防震减灾信息》,现已编发《防震减灾信息》12期。
(四)加强依法行政,及时上网公开一是在巩固去年规权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局内设科室和法律授权单位实际,合理进行职权分解,明确每项职权的实施机构、受理岗位、审查岗位、决定岗位以及职责要求等,依据承办流程绘制了9份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及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并在漳州市地震局网站、办公场所设置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局7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的采集、材料的收集,行政执法人员均签订《公正文明执法承诺书》,并及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综合政务类12条,占46%;规划计划类2条,占8%;监测预报类1条,占4%;震灾预防类5条,占19%;应急救援类2条,占8%;统计信息类4条,占15%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漳州市地震局网站、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渠道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方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下一步的打算:一是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二是以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四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标准化信息公开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登陆漳州市地震局网站即可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按漳州市地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依申请公开要求的流程进行。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6
148
其中:1、网站公开
26
14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漳州市地震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公开 报告
漳州市地震局                 2013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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