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集约用地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工贸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前提下,允许各类园区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定向供应作为人才用房,并在用地、资金、税费上依法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各项优惠政策。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6(漳委发〔2019〕12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 承办科室 |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0596-7085252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9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政策解读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业重大项目落地投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特制定本计划。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3.土地产权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等。 |
政策类别 | 集约用地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工贸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前提下,允许各类园区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申请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定向供应作为人才用房,并在用地、资金、税费上依法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各项优惠政策。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6(漳委发〔2019〕12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
承办科室 |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及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0596-7085252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9年6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政策解读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工业重大项目落地投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特制定本计划。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3.土地产权证书或有关证明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