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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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发改委 | 承办科室 | 工业科技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
政策解读 | |||
办理流程 | 本措施由具体主管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制订细化方案或实施细则,相关数据以统计、财税、金融部门的统计数据为认定依据。除第十二条、第十六条外,所涉及的各项奖励资金按照现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同类不同级奖励可叠加享受,同级同类项目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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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
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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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发改委 |
承办科室 | 工业科技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政策解读 | |
办理流程 | 本措施由具体主管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制订细化方案或实施细则,相关数据以统计、财税、金融部门的统计数据为认定依据。除第十二条、第十六条外,所涉及的各项奖励资金按照现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同类不同级奖励可叠加享受,同级同类项目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
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