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融资担保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工贸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1.工业企业不动产(含厂房、宿舍、办公用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属清晰、具备产权分割条件,并且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要求;2.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闲置、违法用地和不动产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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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承办科室 | 不动产登记中心0596-2072761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9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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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请分割时需向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文件要求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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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
申报表格(样式) | 有 点击下载: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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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原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 (三)工业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 (四)权籍调查成果; (五)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意见; (六)经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住建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产权分割图。 |
政策类别 | 融资担保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工贸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1.工业企业不动产(含厂房、宿舍、办公用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权属清晰、具备产权分割条件,并且符合国家通用建筑标准、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要求;2.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土地闲置、违法用地和不动产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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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自然资源局 |
承办科室 | 不动产登记中心0596-2072761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9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 |
政策解读 | 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请分割时需向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按文件要求实施。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查→办结 |
申报表格(样式) | 有 点击下载: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申报材料 |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原不动产权登记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 (三)工业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 (四)权籍调查成果; (五)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意见; (六)经不动产所在地县级住建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同意的产权分割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