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2018年 第9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8年5月15日起开始执行 | ||
政策解读 | 从2018年起,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工商、海关“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5月15日起起至8月31日,以后每年报送时间为1月1日-6月30日。海关管理企业仍未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海关年报事项的,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
||
办理流程 | 无 |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
申报材料 | 无 |
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2018年 第9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8年5月15日起开始执行 |
政策解读 | 从2018年起,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工商、海关“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5月15日起起至8月31日,以后每年报送时间为1月1日-6月30日。海关管理企业仍未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海关年报事项的,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
办理流程 | 无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