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进口业务的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联合公告2019年 第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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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一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35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 ||
政策解读 | 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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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直接在报税时按新税率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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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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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无 |
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进口业务的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联合公告2019年 第39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一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35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
政策解读 | 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
办理流程 | 直接在报税时按新税率执行。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