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外贸服务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受惠对象 进出口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办理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39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海关 承办科室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一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35
政策执行期限 从2019年10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政策解读

“两证合一” 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证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办理流程

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同时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

申报表格(样式)

申报材料

政策类别 外贸服务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受惠对象 进出口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办理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中国贸促会关于实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的公告》(商务部公告

2019年 第39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海关
承办科室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一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35
政策执行期限 从2019年10月15日起开始执行
政策解读

“两证合一” 采取商务部门负责备案、采集和推送信息,海关接收导入备案信息的业务流程模式,实现对外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证备案"一次受理、一次备案、一次发证”。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同时完成了原产地企业备案。

办理流程

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同时完成原产地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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