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外贸服务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受惠对象 进出口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及办理12项审批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2019年 第182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海关 承办科室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政策执行期限 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政策解读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对“口岸卫生许可证‘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12项优化审批服务。

办理流程

申报表格(样式)

申报材料

政策类别 外贸服务
政策层级 国家部委级政策
受惠对象 进出口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及办理12项审批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2019年 第182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海关
承办科室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政策执行期限 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政策解读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对“口岸卫生许可证‘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12项优化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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