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及办理12项审批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2019年 第1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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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 ||
政策解读 |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对“口岸卫生许可证‘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12项优化审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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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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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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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无 |
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业务及办理12项审批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2019年 第182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综合业务二科 联系电话:0596-217597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
政策解读 | 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对“口岸卫生许可证‘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等12项优化审批服务。 |
办理流程 | 无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