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通知》(署企发[2019]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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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加工贸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596-398310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1月15日开始执行 | ||
政策解读 | 自2019年1月15日起,正式启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等方式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不作价设备手册和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各项手续。各关根据关区企业情况和加工贸易业务开展的情况,逐步将手(账)册设立过渡至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原有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停止系统更新。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已具备随附单证无纸化功能,各关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相应的纸质随附单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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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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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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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无 |
政策类别 | 外贸服务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进出口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办理加工贸易保税业务的进出口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通知》(署企发[2019]4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海关 |
承办科室 | 责任科室:加工贸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596-3983100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2019年1月15日开始执行 |
政策解读 | 自2019年1月15日起,正式启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等方式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不作价设备手册和电子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各项手续。各关根据关区企业情况和加工贸易业务开展的情况,逐步将手(账)册设立过渡至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原有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停止系统更新。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已具备随附单证无纸化功能,各关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相应的纸质随附单证。 |
办理流程 | 无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