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林农、林业合作社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林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 林下经济专项资金主要用途:生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及技术培训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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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林业局 | 承办科室 | 漳州市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当年 | ||
政策解读 |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88号)有关规定执行,一是实施精准扶贫激励对23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给予激励补助;二是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奖励;三是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给予奖励补助。 | ||
办理流程 | 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任务,各县(市、区)再根据具体情况申报,省厅拨付资金,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任务情况,组织企业、个人实施,并对林下经济利用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资金再拨付到位。 | ||
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 县级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对林下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项目申报请示、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合同、年度实施情况。 |
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林农、林业合作社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林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 林下经济专项资金主要用途:生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产品销售网络建设及技术培训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47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林业局 |
承办科室 | 漳州市林业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当年 |
政策解读 |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6〕88号)有关规定执行,一是实施精准扶贫激励对23个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给予激励补助;二是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奖励;三是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给予奖励补助。 |
办理流程 | 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任务,各县(市、区)再根据具体情况申报,省厅拨付资金,各县(市、区)林业局根据任务情况,组织企业、个人实施,并对林下经济利用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资金再拨付到位。 |
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 县级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对林下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项目申报请示、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合同、年度实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