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亏损弥补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税务局 | 承办科室 | 所得税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本通知规定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 年7 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 | ||
政策解读 | 政策规定清楚 | ||
办理流程 | 企业自行享受 |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
申报材料 | 无 |
政策类别 | 亏损弥补 |
政策层级 | 国家部委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 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税务局 |
承办科室 | 所得税科 |
政策执行期限 | 本通知规定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 年7 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 |
政策解读 | 政策规定清楚 |
办理流程 | 企业自行享受 |
申报表格(样式) | 无 |
申报材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