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外资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措施的意见》(漳政综[2018]82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商务局 | 承办科室 | 投资促进科 2671519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
政策解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闽政〔2017〕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4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水平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鼓励外商来漳创新创业、投资发展。 | ||
办理流程 |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申报办法,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并兑付奖励资金。涉及需市级财政兑付的,由项目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 ||
申报表格(样式) | 漳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 | ||
申报材料 | 漳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 |
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设区市政策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外资企业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措施的意见》(漳政综[2018]82号)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商务局 |
承办科室 | 投资促进科 2671519 |
政策执行期限 | 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政策解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闽政〔2017〕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7〕4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高水平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鼓励外商来漳创新创业、投资发展。 |
办理流程 |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申报办法,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并兑付奖励资金。涉及需市级财政兑付的,由项目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报送市商务局、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及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
申报表格(样式) | 漳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 |
申报材料 | 漳州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