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申请条件:对企业组织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直补企业方式补助,即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并扣除当年度个人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办法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适时完善。补贴标准: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其中: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
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政策执行期限 2019年3月14日至今
政策解读 详见《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直补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54.12.191:8086/pxzb/swf/Main.html”进行申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20日前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报告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复审、公示、提出补助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确认。
申报表格(样式) 福建省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员名册
申报材料 (1)通过“直补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所属管理地区报备培训计划、填报人员信息,并将申请报告扫描上传至“直补管理信息系统”;(2)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福建省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员名册。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申请条件:对企业组织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直补企业方式补助,即企业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培训,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并扣除当年度个人已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数。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办法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适时完善。补贴标准: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其中: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
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政策执行期限 2019年3月14日至今
政策解读 详见《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
办理流程 企业通过“直补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54.12.191:8086/pxzb/swf/Main.html”进行申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月20日前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报告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复审、公示、提出补助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确认。
申报表格(样式) 福建省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员名册
申报材料 (1)通过“直补管理信息系统”确认所属管理地区报备培训计划、填报人员信息,并将申请报告扫描上传至“直补管理信息系统”;(2)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报告;(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福建省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