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设区市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优惠政策:省财政对列入年度资助计划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在享有属地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另给一次性30万元的建站奖励。每两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运行成效进行评估,对评估得分排名首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站期间经中期考核和出站评定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8万元,对在我市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1、《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漳委发[2007]7号);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财政资助招收研究人员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52号);3、《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人才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漳委发〔2014〕7号);

4、《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州2014-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漳委人才〔2014〕12号);5、《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委发[2017]14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引智与专家工作科,联系电话:0596-2051309
政策执行期限 漳委发[2017]14号有效期至2022年底
政策解读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是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人才在漳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助推企业发展。
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县区初审,市人社局审核
申报表格(样式) 国家博士后历委员会官网下载
申报材料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单位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科研创新能力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附件清单。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设区市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优惠政策:省财政对列入年度资助计划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在享有属地财政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另给一次性30万元的建站奖励。每两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运行成效进行评估,对评估得分排名首位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建站单位10万元资金支持。对在站期间经中期考核和出站评定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8万元,对在我市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1、《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漳委发[2007]7号);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财政资助招收研究人员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52号);3、《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人才行动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漳委发〔2014〕7号);

4、《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漳州2014-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办法>的通知》(漳委人才〔2014〕12号);5、《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委发[2017]14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引智与专家工作科,联系电话:0596-2051309
政策执行期限 漳委发[2017]14号有效期至2022年底
政策解读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是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人才在漳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助推企业发展。
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县区初审,市人社局审核
申报表格(样式) 国家博士后历委员会官网下载
申报材料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单位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科研创新能力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附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