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别 | 人才培养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或中华技能大奖称号。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补助标准:每个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标准为20万元。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1.人社部、财政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关于深入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2.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8号) |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人社局 | 承办科室 | 考核奖励培训科,0596-2058369 |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1年起至今 | ||
| 政策解读 |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8]19号) | ||
| 办理流程 | 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审核后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报送推荐申报报告。市人社局、财政局根据条件审核筛选后报省人社厅。 | ||
| 申报表格(样式)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 ||
| 申报材料 | 1.申报报告;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请单位申报的其他证明材料; 4.省属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属(央属)企业推荐申报应按属地原则,征得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同意(不占地方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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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类别 | 人才培养 |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 受惠对象 | 各类企业 |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或中华技能大奖称号。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补助标准:每个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标准为20万元。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1.人社部、财政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关于深入推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2.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8号) |
|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漳州市人社局 |
| 承办科室 | 考核奖励培训科,0596-2058369 |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1年起至今 |
| 政策解读 |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8]19号) |
| 办理流程 | 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条件组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审核后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报送推荐申报报告。市人社局、财政局根据条件审核筛选后报省人社厅。 |
| 申报表格(样式)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
| 申报材料 | 1.申报报告; 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请单位申报的其他证明材料; 4.省属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省属(央属)企业推荐申报应按属地原则,征得所在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同意(不占地方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