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
惠企政策公开
政策详情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依托在技能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设。重点支持推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一)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在我省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3.在我省或本地区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在全省或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技能领军人才。(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遵纪守法,弘扬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三)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00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考核奖励培训科,0596-2058369
政策执行期限 2018年8月23日至今
政策解读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2018]200号)
办理流程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条件组织申报并择优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推荐,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财政厅。
申报表格(样式) 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可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上报。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拟建工作室情况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4.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操作技术方法改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科技进步奖项、国家专利、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情况。

5.带徒协议。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

7.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得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

政策类别 人才培养
政策层级 省级厅级政策
受惠对象 各类企业
受惠条件与标准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依托在技能人才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建设。重点支持推荐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一)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在我省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职在岗,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福建省技能大师。3.在我省或本地区特色产业中,具有高超技能水平,行业内认可,在全省或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技能领军人才。(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应遵纪守法,弘扬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三)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较好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较大。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场所、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艺传授及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工作要求。(四)技能大师工作室能够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并产生广泛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00号)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漳州市人社局
承办科室 考核奖励培训科,0596-2058369
政策执行期限 2018年8月23日至今
政策解读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闽人社[2018]200号)
办理流程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条件组织申报并择优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推荐,由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财政厅。
申报表格(样式) 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材料

1.推荐申报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可作为推荐报告的附件上报。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拟建工作室情况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4.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操作技术方法改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证明材料,以及科技进步奖项、国家专利、职业技能竞赛等获奖情况。

5.带徒协议。师徒双方签订一年以上带徒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条件情况。

7.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者的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获得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