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 受惠对象 | 冷链物流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福建籍冷藏运输车辆及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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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科室 | 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咨询电话:2123722 |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6-2020 | ||
| 政策解读 | 支持购置冷藏运输工具。对本省运输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按不高于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予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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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 1.冷链物流企业向辖区运管所提出申请;2.辖区运管所审核符合要求后转报市运管局;3.市运管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报省运管局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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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表格(样式) | |||
| 申报材料 | 申请企业应按规定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登记造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上需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购置冷藏运输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统一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 (三)购置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运输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 (四)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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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类别 | 资金补助 |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 受惠对象 | 冷链物流企业 |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福建籍冷藏运输车辆及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 |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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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 承办科室 | 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咨询电话:2123722 |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6-2020 |
| 政策解读 | 支持购置冷藏运输工具。对本省运输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冷链运输车辆、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蓄冷保温(隔热)箱、联运冷藏集装箱,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按不高于投资额30%、最高200万元予以补助。 |
| 办理流程 | 1.冷链物流企业向辖区运管所提出申请;2.辖区运管所审核符合要求后转报市运管局;3.市运管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报省运管局审定。 |
| 申报表格(样式) | |
| 申报材料 | 申请企业应按规定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登记造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上需签注“与原件相符”字样)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购置冷藏运输车辆,需提供机动车统一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 (三)购置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等冷藏运输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 (四)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