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类别 | 燃油补助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农村客运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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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科室 | 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咨询电话:2123722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5-2019 | ||
政策解读 | 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每年下达我省用于农村客运的油价资金,由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费改税补助资金, 2015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数额均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不作调整。(二)涨价补助资金, 2015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 2017年减少40%, 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递减部分作为省级统筹的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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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1.农村客运企业向辖区运管所提出申请;2.辖区运管所审核符合要求后转报市运管局;3.市运管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报省运管局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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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 农村客运线路车辆及座位数证明、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月份数及运营时间材料 |
政策类别 | 燃油补助 |
政策层级 | 省级厅级政策 |
受惠对象 | 农村客运企业 |
受惠条件与标准 | 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分别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
政策依据 (文字标题、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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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办部门(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科室 | 市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局运输管理科),咨询电话:2123722 |
政策执行期限 | 2015-2019 |
政策解读 | 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每年下达我省用于农村客运的油价资金,由费改税补助资金、涨价补助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费改税补助资金, 2015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数额均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不作调整。(二)涨价补助资金, 2015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数额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年递减,其中2015年减少15%,2016年减少30%, 2017年减少40%, 2018年减少50%.2019年减少60%;递减部分作为省级统筹的补助资金。 |
办理流程 | 1.农村客运企业向辖区运管所提出申请;2.辖区运管所审核符合要求后转报市运管局;3.市运管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报省运管局审定。 |
申报表格(样式) | |
申报材料 | 农村客运线路车辆及座位数证明、农村客运车辆运营月份数及运营时间材料 |